关于开展“寻找最美河北照明人”
评选“城市照明节能优质工程” “优质照明产品设备”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理事、会员单位:
为全面推进河北省城市照明事业健康发展,展现河北照明行业的良好风貌,经省住建厅同意,协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寻找最美河北照明人”,评选“城市照明节能优质工程”、“优质照明产品设备”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在全省照明行业中,通过寻找、发掘那些无私奉献、事迹感人,有代表性的最美河北照明人,大力弘扬照明行业的正能量;评选优质照明节能工程和产品,提升城市照明质量和节能水平,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照明事业健康发展树立榜样和示范。
二、评选范围
全省范围内从事城市照明工作的一线维护人员,从事照明技术研究获得技术成果的技术人员。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景观照明工程,以及省内外企业生产的照明产品与设备。
三、评选条件
(一)最美河北照明人评选条件
1.热忠于城市照明事业,在城市照明管理维护一线岗位连续工作10年以上,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事迹表现突出,有代表性,能彰显出河北照明人的风貌。
2.具有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精神,刻苦钻研技术,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取得过技术专利或成果,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操作能力,在城市照明行业中有突出贡献,获得过国家、省、市级表彰或荣誉。
3.遵纪守法,从未有过违纪行为,工作中未发生过责任事故,未因过错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未受过任何政纪处分,品德高尚,思想进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深受领导、同事、同行及社会群众的好评。
(二)城市照明节能优质工程评选条件
1.推选的道路照明或景观照明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实际能效指标符合要求,控制系统技术先进,安全运行稳定可靠。
2.推选的道路照明工程项目,应经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满一年以上(2013年1月1日前竣工交付使用),景观照明工程项目,应经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满一年半以上(2012年5月31日前竣工交付使用)。
3.推选项目所采用的新技术、新产品,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规定,产品质量可靠,节能成效显著。
(三)优质照明产品与设备评选条件
1.推选产品与设备的生产企业,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和技术开发能力,产品与设备的技术水平应达到全国同行业先进水平,并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2.推选的产品与设备应是通过国家节能认证或我省推广使用的产品,技术性能可靠、稳定、安全,使用期间从未出现过因质量问题而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3.生产企业具有良好的诚实信誉,从未有过不良行为,产品售后服务体系完备,服务及时周到,具有较高的用户满意度高。
四、推选方法
(一)“最美河北照明人”推选者,可由单位推荐或个人推(自)荐,经群众评议并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申报至评审委员会。
(二)“城市照明节能优质工程”,可由项目建设或管理单位依据申报条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申报至评审委员会。
(三)“优质照明产品设备”,可由用户单位依据申报条件和产品与设备的实际应用情况进行推荐,生产企业也可依据申报条件自行申报。
(四)申报事项经评审委员会初评入围后,通过河北照明网向全省全行业公示投票,依据公示结果由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综合审定。
五、推选时间
(一)“寻找最美河北照明人”的最终推选时间截止到2014年9月30日。
(二)“城市照明节能优质工程”和“优质照明产品设备”的最终推选时间截止到2014年7月31日。
六、具体要求
(一)为确保本次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协会将邀请有关专家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人选事迹要真实具体、生动感人、实事求是,对弄虚作假、夸大拔高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
(二)推荐人选应填写《河北省2014年最美照明人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推荐人选事迹材料不少于2000字,用A4纸打印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并提供工作照2-3张 ,(电子版分辨率≥3000×3000);事迹介绍的视频资料,要标题醒目、画面清晰,要有解说配音,时长8分钟(同时报送解说词电子版),分别以DVD、WMV(640×480)格式光盘报送。
(三)推选的“城市照明节能优质工程”和 “优质照明产品设备”应填写《河北省城市照明节能优质工程申报表》(见附件2),《优质照明产品申报(推荐)表》(见附件3)各一式三份,同时报送能反映工程和产品全貌及关键部位质量, 并且未做过补光等任何修版与处理的彩色数码照片5-8张(电子版分辨率≥3000×3000)。
联系电话:0311-85116312
联系人:马铮 15176868067
邮 箱:hbzm90@163.com
附件:
1.《河北省2014年最美照明人推荐表》
2.《河北省城市照明节能优质工程申报表》
3.《优质照明产品申报(推荐)表》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