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照明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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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照明建设维护与管理
来源: | 作者:hbzmcc | 发布时间: 2007-09-02 | 6981 次浏览 | 分享到:

石家庄市城市照明建设维护与管理


                                                                                                                                                                                  石家庄市夜景照明管理处  张成军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城市照明设施已经成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照明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越来越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城市照明对保障夜间交通和治安、美化城市夜景起着积极的作用。作为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近年来在城市照明建设、维护与管理上也形成了自身独特的风格,建设的科学化和管理的人性化为石家庄市城市照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加快了石家庄市城市照明的发展步伐。
一、城市照明建设需要统一的规划和科学的论证。
(一)城市照明应坚持规划先行。
      目前,城市照明设施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城市照明只是作为城市建设的附属品存在,其建设没有统一的规划,仅仅是单纯为了“照明”而建,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城市照明建设的无序性,给维护和管理增加了难度。从城市的发展来看,城市照明设施不仅仅是为了“照亮”,它还具有美化城市,增加城市魅力的作用。因此,在进行城市照明建设时,应进行统一规划,即城市照明建设要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要根据城市的历史文化背景、现有环境及发展趋势确定照明建设的重点,通过整体规划、科学设计、提高灯光建设质量,反映城市的形象特征和它的政治、经济、文化及人文景观的内涵。同时,城市照明建设应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追求照明建设与人居环境的和谐,在光源、布灯方式、灯型的选择上要慎之又慎,既要处理好夜间灯光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又要注意灯具与周边环境的协调,不仅夜间要亮,而且白天看起来要美。
      2004年,石家庄市城市照明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为做好这一工作,邀请了北京照明专家结合我市城市的发展方向和功能布局,按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以三核、十点、四横六纵、三条环路、若干辐射性道路以及沿线景点和市内标志性建筑为基本框架,拟定了石家庄市城市照明总体规划。
(二)城市照明建设应遵循的几个环节。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市照明追求的不仅仅是“亮了就行”,而是要亮得科学、亮得艺术。即必须从源头入手,建立完整的设计及施工工序,高档次做好城市照明建设。一是制定方案。一项好的照明方案的设计必须要贴近周边的生活环境和文化环境,城市照明的新建(改造)首先要根据道路性质和周边环境,初步制定方案;二是征求意见。方案制定后,要多方面征求意见,尤其是征求新建(改造)区域居民的意见,力求达到不破坏白天景观、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居民休闲;三是专家论证。邀请有关城市照明专家对新建(改造)方案进行论证,确保方案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四是科学决策。根据专家论证及市民意见,对方案进行合理修改,制定符合周边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和经济环境,能够体现区域特色的切实可行的城市照明新建(改造)方案。
      在2004年石家庄市的桥西道路照明改造和裕华路“迎宾大道”夜景照明综合建设时,我们充分考虑到改造区域的地域和文化背景,并实地进行照明效果实验,初步制定方案;在制定方案后,专门听取了市民尤其是涉及到的居民聚集区市民的意见;同时,为确保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前瞻性,邀请了国内知名城市照明专家肖辉乾教授等专家对方案进行了充分论证,本着符合桥西实际情况、突出城市特色、街道整体亮化、统筹一致的设计理念,在确保桥西整体亮度的基础上,对照明亮度的设定、灯杆高低、光源和灯具的选择等都一一进行了论证,不同的环境、不同的载体采用了不同的亮化方式,主干道灯光充分考虑到了照度的和谐,次干道灯杆的设置从实用角度出发,将照明器降到树冠以下,居民聚集区则着力打造温馨的照明氛围,尽量选用造型比较优美的庭院灯等灯型,发挥其美化环境的作用。在一些重要节点和路口,则设置了具有艺术特色的装饰性景观灯饰,营造出庄重又不失活泼的夜间照明氛围。
      在随后裕华路夜景照明综合改造中,侧重体现这条道路的“迎宾氛围”,主干道灯光和周边楼宇、节点亮化也都围绕这个中心展开,烘托出了迎宾大道庄重、大气、简洁、靓丽的照明风格。
       其中民心河夜景照明是“迎宾大道”的一大亮点。民心河景观照明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彩虹桥亮化,彩虹桥洒下七道彩虹飞凌水面,动感十足;第二部分为沿河亮化,在民心河护栏上安装了彩色灯管,通过电脑控制各种颜色变化;第三部分为沿线公园照明改造,加装了装饰性庭院灯。每当夕阳西下,夜幕降临时,民心河两岸灯火通明,水面上的灯光倒影五彩缤纷,吸引了大量市民驻足,也给过往宾朋留下了良好的印象。
       值得一提的还有我们的建和桥夜景景观建设,建和桥桥体照明层次分明,错落有致,以设计的独特性和恢弘大气的景观效果,得到了城市照明专家肖辉乾教授的赞誉。其护栏灯采用了石家庄市市花——月季花造型,与新增的桥底照明相互辉映,成为夜景建设的一个亮点。
(三)城市照明建设应实现多元化、市场化运作。
       城市照明包括了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两个方面,尤其是景观照明,它所涉及的不单单是政府部门,还涉及到相关产权单位,因此,单靠政府投资不能也不可能实现景观照明的繁荣。景观照明必须走多元化、市场化运作的路子,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要按照“政府贴一点、产权单位负担一点,广告带一点,商业贡献一点”的原则,对景观照明进行合理建设,逐步形成“人人关心城市照明、人人支持城市照明、人人参与城市照明”的良好氛围。
我们石家庄市从2003年开始就迈出了市场化步伐,提出了“以灯兴市,以灯促商,以商养灯,灯景结合”的“经营城市”理念,为景观照明的繁荣打下了基础。2003年,石家庄市建成了西大街、范西路两条全夜景街道,西大街的“彩虹飞扬”、范西路的“彩云追月”,由广告商和我处联合开发,商家注资三分之二。这一模式可谓一箭三雕,政府减少了投资,商家赢得了知名度,而老百姓则获得了一个优美的环境,是我市盘活城市照明基础设施,走向市场化的有益尝试和探索。2004年春节前夕,我市动员沿街楼寓的产权单位和社会力量投资实施了百楼亮化工程,建设了以西美大厦、裕园广场、艺术中心为代表性的一系列楼寓亮化精品。
二、城市照明维护应加大力度,确保设施运行良好。
       由于城市照明设施遍布在全市各条道路上,其运行管理要求高、工作量大,是一项社会性、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需要有一套严格、规范的操作规程和科学的管理制度来对其进行指导和监督。石家庄市近三年来在城市照明维护上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城市照明设施维护实行包干责任制。按设施量对城市照明设施实行处领导包区、维护单位包片、维护人员包街道、机关科室包片督查责任制,所有设施定人定岗,层层负责到底。这一举措给维护者增加了担子,充分调动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打破了粗放型管理模式,搞活了维护机制,确保了设施维护及时到位;二是创新维护体制,实施城市照明计划维修。随着城市照明设施量的不断增加,城市照明设施的维护应按计划进行。即利用有效的维护资金,科学合理地制定维修计划,按周期对设施进行维护。这样,不仅实现了对城市照明设施的全面维护、维修,而且,克服了维护工作的盲目性,大大降低了维护成本;三是将城市照明设施的保洁纳入维护工作,美化城市容貌。城市照明设施是城市道路景观的有机组成部分,伴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城市照明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城市照明设施不仅夜间要亮,而且白天要美。因此,城市照明设施的维护不能只局限于单纯换换灯,改改线,保证照明就行,而应该包括多方面的内容,如设施的保洁、美化等。从这个意义上说,城市照明设施的维护已经提升到了美化市容市貌的高度。今年,我们拓宽工作思路,组建了专门的设施保洁公司,将照明设施的保洁作为维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经过近三年的运行,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城市照明管理应不断引入高科技。
(一)城市照明要逐步实现依法管理。
      随着城市照明的发展,“高效、节能、环保、健康”已成为当前及未来城市照明发展的主流。现代化的管理手段成为城市照明发展的迫切需要。目前,城市照明管理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体系,致使城市照明管理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不少问题,如对城市照明管理部门职责的界定、对设施的保护、同有关部门的协调等等,出台一套城市照明管理办法已经成为城市建设和城市照明工作发展的迫切需要。
      2004年年底,《石家庄市城市夜景照明管理办法》经石家庄市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于
2004年12月23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河北省省会城市有史以来关于城市照明出台的第一部管理办法。《办法》从规划、设计、建设、维护、管理等方面,明确了各种城市照明有关行为的责任;明确了涉及城市照明管理、建设的相关部门职责;加大了对城市照明设施的保护意识;规范了城市照明规划、建设和管理行为,使城市照明工作有法可依,为实现依法建设、规范管理,依法行政,推动我市城市照明可持续科学发展铺平了道路。
       《办法》在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的同时,也包含着对城市照明管理发展的初步探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城市照明概念从原来的功能性照明扩展到包括功能性照明和景观照明在内的城市公共照明大概念,这与当前城市照明大发展的趋势是相符的。二是办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做大、做强、做优城市照明事业,确保社会公共利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三者的统一、协调。三是从专注单项工程的设计转变为注重城市照明总体规划的制订。四是从单一管理转变到突出专业化、科学化、法制化管理。从其根本意义上来说,《石家庄市城市夜景照明管理办法》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大平台,创造了一个做优、做美、做亮城市照明的大好机会。
(二)城市照明管理要实现“科学化、智能化”。
       伴随着城市照明建设的飞速发展,沿用过去习以为常的管理手段和方法,显然不能适应城市照明快速发展的需要。现代化的城市照明设施,必须有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在这方面,各个城市都采取了不同的管理措施。其中相当一部分城市都依靠路灯遥控系统来实现这一目的。我们石家庄市在这方面也投入了很大精力,2005年5月份,我们在借鉴其他兄弟城市经验的基础上,对现有城市照明监控中心进行了升级改造,并于8月18日起正式开通。经过近两年的运行,目前,市区二环以内城市照明设施基本实现了智能监控,部分公益灯饰、夜景景观也纳入了监控系统。我们的这套监控系统,着重在监控与精细化管理,智能监控与节能降耗方面进行了研究。其中的模拟显示系统和单灯测控技术的应用是我市城市监控系统的两大突出特色。城市照明监控中心实现了远程控制开关灯、出现故障自动报警、维护车辆即时定位、单灯监控(智能化节电)等功能,为省会城市照明管理带来了巨大的管理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是管理效益,监控中心的建成,提高了城市照明工作的科技含量,使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得到了提升,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经济效益,可以最大限度地节约电能,降低维修成本,延长照明设施的使用寿命;三是社会效益,实现了人性化管理,增强了维护管理工作的快捷性和主动性,大大提高了社会服务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了城市和政府形象。
(三)城市照明必须坚持人性化理念。
       城市照明直接与市民的生活息息相关,作为城市照明的管理部门,如何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把这项看似简单而又复杂的工作做好,是一个值得长期研究的课题。就管理者而言,管理水平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管理者的理念,即管理者在进行管理工作时,是否真正把群众的需要放在了首位。当前,“绿色化”城市照明成为当前城市照明发展的大趋势,灯光与人居环境的协调、城市照明建设与环保节能的关系越来越受到社会大众的关注,因此,当前的城市照明管理应注重人性化,优先考虑灯光与周边环境的协调,避免光污染、过度追求“亮度”、滥用色光等现象,做到为民不扰民。
      以往,由于城市照明设施维护没有合理的规划,工作起来比较盲目,往往是等市民发现了问题才去维修,给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被动性。现在在城市照明管理上,我们注入了新思路,树立了管理就是服务的人性化理念,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以最大限度满足市民需要为目的,不断提高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如在桥西亮化、裕华路夜景照明综合改造方案的设计中优先考虑照度与市民休闲环境的和谐;在道路照明改造中,适当降低灯杆高度;在居民聚居区安装具有装饰性的庭院灯等等。同时,我们主动开展了城市照明设施大普查,将因城中村改造形成的25条小街小巷列入了新装计划,受到了广大市民的好评。2007年的“绿色照明送社区工程”,更是受到了广大市民的好评,被列为市政府实事工程之一。2005年,石家庄市城市照明监控中心的建成,为城市照明管理注入了更多的人性化理念,监控系统实现了对城市照明设施的自动化实时监控和远程控制开关灯,可以根据光照度的高低发出开关灯控制命令,遇有阴雨天,可以及时开灯,同时还可以通过合理设置开、关灯时间,设置全夜灯、半夜灯两种运行方式,充分达到了节能效果,使管理工作更加人性化。
(四)城市照明管理应实现全覆盖、无缝隙。
      城市照明被称为城市的“眼睛”,它不仅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更是扩大影响、提高城市知名度、改善投资环境的重要途径,是一个城市外在形象和品味的体现。如何提供更好地公共服务,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精品意识和管理意识,是衡量城市照明管理工作好坏的重要内容。要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实现城市照明管理工作的“精细化”。为实现这一目的,石家庄市先后提出了“无缝隙管理工作法”和城市照明“精细化”管理理论,从细节抓起,不断查漏补缺,堵塞管理中的漏洞,实现城市照明管理无缝隙、全覆盖。精细就是形象,精细就是效益,精细就是品牌。在新形势下,城市照明工作要强化精品意识,不仅建设要出精品,维护也要出精品,管理更要实现精细化,力创精品照明,精品景观,不断增强城市的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