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城管委、综合执法局、公用局),石家庄、张家口市园林局,各城市照明管理维护单位: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已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第1379号公告发布,自2012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做好新规程和《河北省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的贯彻实施,提升专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决定举办全省城市照明专业技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河北省城市照明管理规定》条款内容解释与实施;《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中强制性条款解读,照明工程施工资料编制以及竣工验收现场实地能效指标检测规程等的操作与实施。
二、参加人员:各设区市城市照明主管部门的主管处(科)长,城市照明管理维护单位的主管科(室)负责人及管理、技术、维护操作人员,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企业的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安装施工等相关人员。
三、时间及地点:2012年10月29日报到,30至31日培训。培训地点:石家庄市美丽华大酒店(石家庄市体育北大街56号,电话:0311-86915555)。
四、培训费用:每人500元(含培训资料、场地、就餐等费用),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设区市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含景观照明)通知照明设施维护部门参训,并组织好报名工作。
(二)请各设区市市政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管理部门通知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参加培训,并组织好报名工作。
(三)本次培训委托省照明行业协会具体承办,请各市务于10月23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报至河北省照明行业协会。联系人:马铮,电子邮箱:hbzm90@163.com,电话(传真):0311-85116312。
附件:城市照明专业技术培训人员报名表
201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