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照明行业协会
关于召开第三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
暨城市智能照明技术应用交流会的
通 知
各理事、会员单位:
根据协会工作安排和《章程》规定,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推进河北省照明事业的健康发展,适应新时代城市照明创新发展需求。兹定于2017年12月上旬召开第三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城市智能照明技术应用交流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传达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全省城市照明工作提出的重点要求,讨论如何适应新时代城市照明创新发展需求,安排协会下一步工作。
(二)总结协会2017年工作,听取各会员单位年度重要工作经验交流汇报,表彰河北省照明行业年度先进单位和个人,推选优秀照明诚信企业单位和优质照明产品。
(三)推广城市照明新技术新产品,开展城市智能照明新技术应用交流,实地参观考察城市智能照明新技术应用情况。
二、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17年12月5日报到,6日至8日开会。会议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紫微明珠大酒店,地址:永康市紫微北路8号。
三、参会人员与费用
各城市照明管理单位的理事、会员、领导及相关人员;各照明生产企业单位的理事、会员、领导及相关人员。会议费城市照明管理单位代表1000元/人,照明生产企业单位代表2000元/人;会议费可提前汇至协会帐户,户名:河北省照明行业协会,开户行:河北银行裕兴支行,帐号:600012021000000132。
四、会议住宿安排
本次会议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因酒店房间紧张,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尽快确定参会人数报至协会,以便安排。
五、会议要求
(一)请各副会长、常务理事单位领导及监事主席,于12月5日17时前报到,参加常务理事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请提前与协会联系。
(二)各城市照明管理单位要认真做好2017年度城市照明重点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的撰写工作,并确定一名发言人,会议交流材料准备好30份带至会议,交流材料电子版报至协会邮箱:hbzm90@163.com。
(三)企业单位认真做好会议期间新产品、新技术应用的推广宣传材料准备工作,如有新产品展示和新技术介绍发言要求的请提前与协会联系以便安排。
(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妥善安排好工作,尽快确定参加会议人员,并推荐1-2名先进个人一并于11月25日前将回执传真至协会。电话/传真:0311-85116312 邮箱:hbzm90@163.com
协会联系人: 张 燕 13903219188 李智慧 13930163333
浙江世明光学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成智杰 13738936898
酒店联系人:周巧仙13758991630。
附件:参会代表回执
2017河北省照明行业协会年会通知.doc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