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北城市照明发展
合作论坛对接会
2016年4月25日至27日
河北照明机遇无限 参与对接明智选择
论坛对接会主题:创新发展 智慧照明 绿色低碳 开放共赢
◆ 亮点一:高端定位 聚焦创新
● 论坛对接政府主导协会搭台共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新氛围
● 专家学者行业管理者企业精英齐聚一堂共畅城市照明未来
● 适应新形势把握新机遇实现技术创新发展模式创新与突破
◆ 亮点二:目标定位 开放发展
● 以技术创新推进互联网+智慧照明及城市照明大数据管理
● 以开放发展推进LED在城市道路照明应用率达到35%以上
● 以绿色低碳推进约30万盏旧灯2.8万基中华灯节能改造
◆ 亮点三:合作定位 共赢未来
● 金牌企业可获得“十三五”期间河北照明项目投标优先权
● 参展新产品经审合格将列入河北省照明产品推荐使用目录
● 用智慧信誉促进生产企业与照明管理单位实现无缝隙对接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转变城市照明发展方式,推进河北省“十三五” 城市照明规划目标实现,2016“河北城市照明发展合作论坛对接会”,经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由河北省照明行业协会承办。
一、论坛对接会目的意义
(一)研究城市照明未来发展趋势,适应新常态,促进河北城市照
明“十三五”发展目标实现。
(二)鼓励城市照明新技术创新,推进互联网+智慧照明以及城市
照明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三)探索城市照明发展新模式,引入城市照明多种开放发展方式,
促进交流合作与共赢。
二、论坛对接会重要内容
(一)住建部关于城市照明“十三五”规划及最新相关标准解读
(二)“十三五”期间,河北省城市照明发展规划与工作目标
1. 互联网+智慧照明与未来大数据管理综合方案研究;
2.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选型与综合节能方案实施;
3. LED在城市道路照明中应用的可靠性与实际成功案例;
4. 城市主干道中华灯的最佳节能改造方案与实际成功案例;
5. 智能型灯杆、灯具、电器设备及高性能电缆技术探讨与推广应用;
6. 城市景观照明最新节能升级改造设计方案。
(三)照明产品设备生产企业与照明管理单位对接
1. 引入社会资本促进城市照明发展的创新战略与思考;
2. 采用“EMC”等多种模式实施城市照明建设改造利与弊的探讨;
3. 城市道路照明与景观照明未来发展趋势的探讨;
4. 城市照明新建改造项目(2016年)产品设备招标采购预选;
5. 企业照明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成果及优秀照明工程项目展示;
6. 城市照明管理单位与企业合作意向交流座谈。
三、论坛对接会参会人员
(一)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领导,以及城市照明行业具有
特别重要影响力的专家学者。
(二) 河北省各地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城市照明管理处(中心、
所)、市政管理处等单位相关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
(三)市政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公司)、采购办、市政工程设计院
(公司)等单位相关人员。
(四) 城市照明技术研发、产品和设备生产制造企业,能源投资管理
公司等相关单位的的总经理、总工程师、销售经理等。
(五)全国各地城市照明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的负责人。
四、论坛对接会时间地点及相关费用
(一)对接会时间:2016年4月25日下午14:00-20:00报到;
26日全天-27日上午开会。
(二)对接会地点见《正式报到函》。
(三)参会代表会务费1000 元/人(会务费包括:会议期间的
会议费、资料费、用餐费等);
技术交流演讲费:5000元/1次 、
产品展示展位费:3000元/1个展位。
五、论坛对接会报名办法
(一) 城市照明管理单位接到论坛对接会通知后,请根据本单位
2016年新建改造计划或“十三五”规划目标,按照通知要
求做好论坛对接会的准备工作,确定参会人员并按规定时间
回执。
(二) 企业自行报名或收到邀请函,可依据论坛对接会内容,填写
《河北照明发展合作论坛对接会参会申请回执表》,并于2016
年3月31日前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等方式回执到组委会。
(三) 组委会收到您的《参会申请回执表》后,根据相关资料、
参会演讲课题、新技术新产品展示内容,确认您的参会资
格合格后,即可给您发出参会《正式报到函》。
(四) 参会企业的演讲论文、新技术新产品展示宣传,将在《河北
照明》期刊上发表,请将论文电子版文稿,于2016年3月31
日前发至协会邮箱:hbzm90@163.com。
(五) 参会单位请按规定时间回执,并注明参会人数和预订房间
数,以便办理代表证及住宿预订等有关事宜。
组委会电话:0311-85116312、0311-85116318,
传真:0311-85116312。
电子邮箱:hbzm90@163.com。
联系人电话:李智慧 13930163333 张 燕13903219188
马 铮 15176868067。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大经街90号。
附件:参会申请回执表.doc
河北省照明行业协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